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7/22 9:01:56 被浏览:2035次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疫苗检验3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2025年7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 7月22日9:00–2025年8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 7月22日9:00–2025年8月2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7月22日9:00–2025年8月2日18:00
报考者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86251023。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3日9:00-16:00。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得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13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 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操作、面试。
2. 疫苗检验3岗位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操作和面试。
(二)笔试
1、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复习班。
2、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三)资格复审
技能操作前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将组织资格复审,其中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疫苗检验3岗位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技能操作和面试
1.参加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经历与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江苏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人事教育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251023 025-86251022
联系人:李老师 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51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505 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5年7月21日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疫苗检验3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2025年7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 7月22日9:00–2025年8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 7月22日9:00–2025年8月2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7月22日9:00–2025年8月2日18:00
报考者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86251023。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3日9:00-16:00。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得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13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 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操作、面试。
2. 疫苗检验3岗位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操作和面试。
(二)笔试
1、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复习班。
2、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三)资格复审
技能操作前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将组织资格复审,其中疫苗检验1和疫苗检验2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疫苗检验3岗位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技能操作和面试
1.参加技能操作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经历与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江苏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人事教育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251023 025-86251022
联系人:李老师 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51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505 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5年7月21日
时间:2025/7/22 9:01:56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微信二维码扫一扫访问


